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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警政時報 蔡宗武/高雄報導】前鎮分局瑞隆派出所員警在9月8日凌晨執行巡邏任務時,意外盯上一名28歲的嚴姓駕駛。該名男子開車行經公正路與武慶一路口時,竟然大喇喇地無視號誌直接闖紅燈;沒過多久,行駛至公正路與崗山中街口又故態復萌,趁著紅燈直接違規左轉。短時間內連續2次誇張闖紅燈,通過路口時速度完全沒有降低,危險行徑當場被後方巡邏員警全程掌握,隨即鳴笛尾隨準備攔查。
面對警方盤查,嚴男起初面對有無吸毒的詢問矢口否認,直到員警表明將進行毒品檢測,才慌張改口承認先前曾碰過毒咖啡包。在警方取得同意進行唾液快篩後,檢測結果果真亮起紅燈,驗出一級毒品依托咪酯以及三級毒品愷他命的陽性反應。警方當場採取鐵腕措施,全案偵訊後依《刑法》公共危險罪嫌,將嚴男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眼看法律網密布難逃法網,嚴男態度瞬間變軟,不斷向盤查員警求情打悲情牌,強調「我態度很好」、「我都有配合」,企圖換取通融。不過執勤員警完全不買帳,當場嚴正駁斥:「你連闖紅燈又沒減速,真的很危險!我們對你態度也很好,不需要情勒。」一句話直接讓對方碰壁。即便嫌犯不死心繼續糾纏,警方依舊不為所動,展現依法行政的決心。
除了刑事偵辦外,警方也針對交通違規部分開罰。毒駕行為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第1項第2款開罰,最高可處新臺幣120,000元罰鍰;而連續2次闖紅燈與違規左轉則依第53條第1項告發,各最高可處新臺幣5,400元。總計3項違規最高將面臨新臺幣130,800元的重罰,同時依法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牌照。
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呼籲,毒駕上路不僅罔顧自身安全,更隨時可能造成無辜民眾的家庭悲劇。警方針對這類惡性違規與毒品犯罪絕對會採取強力執法手段,持續展現嚴查不寬貸的決心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