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售屋契約藏兩大地雷 專家:價格拆不清、坪數誤差沒看懂恐吃大虧
買房只看總價小心被當盤子 消保處查核20案違規已裁罰983萬元
M傳媒房產中心 / M編
預售屋市場買氣回升,不少首購族趁這波檔期進場看屋,但消保專家提醒,多數消費者進接待中心只問「總價多少、一坪多少」,卻忽略預售屋合約中最關鍵的兩大地雷——價格拆分與坪數找補,一旦沒搞懂就簽約,交屋時才發現買貴吃虧,恐悔不當初。
價格沒拆清楚 單價只是表面數字
許多購屋族不知道,預售屋的價格結構依法應拆分為「土地價款」、「房屋價款(專有部分+共有部分)」及「車位價款」三大塊。根據內政部公告的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規範,契約總價必須分別列明各項價款,不得僅以一個總價含糊帶過 。
賣厝阿明知識+指出,建案廣告常主打「每坪XX萬起」,但如果車位價格沒拆分,建商可能將車位坪數灌入房屋坪數,導致帳面單價失真。舉例來說,一間權狀35坪的二房(含車位10坪),代銷報總價1,500萬元,換算單價約42.8萬元;但若將車位150萬元扣除,房屋實際總價剩1,350萬元,坪數也只剩25坪,真正的房屋單價其實是54萬元,和廣告數字差了超過10萬元。「總價只是面子,拆分後的單價才是裡子,面子好看不重要,裡子實在才不會吃虧。」
坪數誤差找補有固定規則 不是建商說了算
另一個消費者經常忽略的關鍵,是交屋時的「坪數找補」規定。預售屋是看著圖紙買房,實際完工後地政機關登記的面積幾乎不可能與合約百分之百相同,誤差如何處理,定型化契約有明確規範。
依據規定,交屋面積小於合約約定時,不足部分建商應「全部找補」,沒有上限;若面積超過,買方只須找補至多以契約總價2%為限,超出部分由建商吸收。此外,土地面積、主建物或房屋登記總面積誤差若超過3%,買方有權直接解除契約 。
住展雜誌也提醒,誤差的找補不是用總價除以總坪數的「平均單價」計算,而是應分別以土地、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共有部分的價款,除以各該面積所得單價分開計算 。不少消費者因為不懂這個細節,用平均單價和建商談找補,結果平白損失數萬元。
消保處查核:20建案違規 裁罰近千萬元
行政院消保處近期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縣市政府,針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辦理聯合查核,共查核74個建案,發現20案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,合計裁處983萬元 。
違規樣態包括:建商擅自將交屋保留款從法定房地總價5%調降,或將保留款併入銀行貸款,實質降低消費者對瑕疵修繕的保障;也有建商在合約中增列不當條款,免除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後6個月內通知交屋的義務,或要求買方提前負擔水電瓦斯費 。
專家:五天審閱期是關鍵 逐條對照內政部範本
住展雜誌指出,消費者在簽約前依法享有至少五天的合約審閱期,建商不得在此期間要求簽約,任何縮短審閱期的條款均屬無效。消費者應利用這段時間,上內政部地政司網站下載最新版定型化契約範本,逐條對照建商提供的合約內容 。
「法規站在消費者這邊,但前提是你得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。」賣厝阿明提醒,知道規範是一回事,簽約時有沒有逐條檢查是另一回事。許多建商的合約看似合法,但會在細節處動手腳,建議購屋族簽約前務必確認價格拆分、坪數找補、交屋保留款等關鍵條款,必要時可請專業地政士或律師協助審閱,避免交屋時才發現吃虧,求償無門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