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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郭台銘贈妻5億股票免稅!情情解析:夫妻贈與是台灣稅法中最強的財富移轉工具

    郭台銘贈妻5億股票免稅!情情解析:夫妻贈與是台灣稅法中最強的財富移轉工具

    文/情情來了|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

    今年媒體報導,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將名下2,500張鴻海股票轉讓給妻子曾馨瑩,市值超過新臺幣五億元。這在媒體版面上是一段感人的寵妻故事,但在稅法視角下,這更是一堂關於「夫妻贈與免稅」制度的最好案例。

    一、夫妻贈與:無金額上限、完全免稅

    根據《遺產與贈與稅法》第20條規定,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,不計入贈與總額,也就是完全免徵贈與稅,且沒有金額上限

    情情幫大家對比一下:

    • 配偶間贈與:免稅,無上限

    • 一般贈與(非配偶):每年僅244萬免稅額,超過部分課10%至20%

    • 遺產繼承:1,333萬免稅額,超過部分課10%至20%

    以郭台銘案例來說,將近6億元的股票,如果是直接贈與子女,超過免稅額的部分最高要繳20%贈與稅,稅額可能超過1億元。但透過配偶贈與,稅負為零夫妻贈與是台灣稅法中最強的財富移轉工具,沒有之一。

    二、財產規劃三大思維

    思維一:重新分配家族資產,降低遺產稅風險

    將部分資產贈與配偶,可將「一人持有」的風險分散為「兩人分別持有」。萬一其中一方身故,雙方各自適用遺產稅免稅額,等於家族可享有的免稅額直接翻倍。

    思維二:分散所得來源,降低綜合所得稅

    台灣個人綜所稅最高達40%。若被動收入全集中於高所得一方,整體稅負偏高。透過夫妻贈與,讓所得更均勻分配,長期可節省可觀的綜所稅。

    思維三:為下一代傳承預做準備

    配偶先取得資產,再由配偶逐年贈與子孫,可充分利用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,將鉅額資產以合法、低成本的方式傳給下一代。

    三、免稅不等於免申報!這點很重要

    情情要特別提醒:「免稅」絕不等於「免申報」。

    配偶間的贈與雖然不需繳稅,但依法仍須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,取得「贈與稅免稅證明書」,才能順利完成後續的股票或不動產過戶。

    若未依規定申報,未來可能面臨補稅及罰鍰的風險。

    此外,配偶間不動產贈與雖免贈與稅,但仍須繳納土地增值稅,除非善用「一生一次」的優惠稅率,要妥善評估使用時機。

    免稅還是要申報,30天內辦完,拿到證明書才能過戶。

    四、配偶間贈與不動產的稅務優勢

    情情總結配偶間贈與不動產的稅務優勢:

    第一,贈與稅免稅:不計入贈與總額,完全免稅。

    第二,取得成本不降低:受贈配偶可沿用贈與人當初的取得成本,日後出售不受房地合一稅懲罰。也就是說,先生當年花6000萬買的房子送給太太,太太的取得成本也是6000萬,將來賣掉不會被課重稅。

    第三,持有期間可併計:受贈配偶可將贈與人的持有期間加總計算,有機會適用較低稅率。

    第四,離婚後仍適用:即使雙方離婚,受贈方仍可沿用當時的取得成本與取得時間。

    五、安太座的最佳方式

    情情常被問:要送禮物給另一半,送現金、股票還是房子好?

    從稅務角度來看,配偶間贈與不管送什麼,原則上都繳不到贈與稅。但如果是送需要「登記」的財產(如股票或不動產),記得要在30天內向國稅局申報,拿到證明書才能完成過戶。

    如果是送不動產,除了申報贈與稅外,還有契稅與印花稅需要繳納,並非完全不用稅金。但相較於贈與非配偶,配偶間贈與的稅務優勢還是非常明顯。

    情情總結

    郭台銘贈妻5億股票的案例,完美展示了夫妻贈與在稅務規劃上的強大優勢,無金額上限、完全免稅。同時,透過夫妻間的資產重新分配,可有效降低遺產稅、綜所稅,並為下一代傳承預做準備。

    但「免稅不等於免申報」,務必在贈與後30天內完成申報,取得證明書。

    夫妻贈與是台灣稅法中最強的財富移轉工具。善用它,合法節稅;忽略它,可能多繳上百萬稅金。

    情情來了|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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