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/台北 報導】為改善空氣品質並解決瀝青拌合業異味擾民問題,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宣布全面強化稽查,要求各區環境管理中心針對轄內瀝青工廠展開專案督察,並呼籲業者加速完成污染防制設備改善,以因應法規即將上路。
環管署指出,環境部已於112年7月6日修正發布「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」,明訂瀝青拌合業於裝卸作業時,須設置效率達60%以上的局部集氣系統,或採密閉式作業。該規定將於115年7月6日正式施行,但目前全國仍有近七成業者尚未完成設置。
環管署加強宣導污染防治升級指引,盼全面改善空氣污染問題。(照片/記者 陳雅琪 翻攝)
環管署強調,若業者未於期限前改善,未來將面臨新台幣10萬元以上、最高2000萬元罰鍰,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能遭停工、停業或廢止操作許可,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。
在執法成效方面,環管署表示,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自114年10月啟動專案督察以來,已針對高陳情業者加強查核,半年內開罰2件違規案件,並勒令1家情節重大工廠停工。數據顯示,瀝青業相關公害陳情案件已由每季平均15.1件下降至115年第1季的10件,顯示專案已具初步成效。
針對再生瀝青混凝土粒料製程易產生異味問題,環管署同步提出多項技術要求,包括設置並確實操作二次燃燒爐,生產前須預熱至650°C以上,並於停止進料後持續運轉至廢氣完全處理;同時強化下料區、儲槽與運輸過程的密封措施,防止揮發性有機物(VOCs)逸散。
此外,環管署也要求業者導入高效集塵與脫臭設備,從源頭降低污染,而非僅達最低法規標準。未來將透過紅外線熱顯像儀與空氣感測器等科技工具,提升稽查精準度與執法強度。
環管署強調,推動道路建設與循環經濟不應以環境污染為代價,未來將持續精進管理與執法,促使產業升級轉型,同時保障民眾呼吸品質,營造更友善的生活環境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