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/台北 報導】引發全台關注的1歲10個月男童「剴剴」遭虐致死案,台北地方法院今(16日)上午9時29分宣判,一審認定負責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過失致死罪成立,判處有期徒刑2年;另涉偽造文書部分則判決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判決結果出爐後,再度引發社會對社工責任與兒童保護機制的激烈討論。
本案源於剴剴遭保母劉彩萱、劉若琳姊妹長期凌虐致死。檢方調查指出,陳尚潔於2022年承接新北市政府轉介之出養案件,並於同年5月安排蕭姓保母照顧,後因家庭因素改由劉彩萱接手。然而,在托育過程中已出現多項異常徵象,包括言語異常、磨牙、自傷等情形,甚至保母曾表示希望轉托,但陳尚潔未依規提高訪視頻率,也未進一步查證與通報。
檢方認為,陳尚潔未善盡社工專業義務,對受虐警訊反應不足,且過度信任保母說詞,與男童死亡結果具因果關係,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此外,陳女在案發後成立通訊群組並製作相關紀錄,遭質疑有串證及掩飾之虞,因此一併依偽造文書罪起訴。
法院審理後認定,過失致死部分罪證明確,判處2年徒刑;但偽造文書罪嫌不足,判決無罪。對於量刑與部分無罪結果,外界意見分歧。
陳尚潔於庭審中全盤否認犯罪,主張自身僅負責出養業務,並非居家托育監督單位,無權直接管理保母。她表示,是因誤信保母長期營造的正向形象,才未察覺異狀,並在最後陳述中向家屬致歉,坦言對事件至今難以釋懷。
另一方面,剴剴外婆委任律師則指出,陳尚潔掌握個案最完整資訊,亦為社會安全網關鍵聯繫角色,卻對異常情形未積極處理,應負相當責任。檢察官亦強調,從訪視資料與生活照片中應可察覺受虐跡象,卻未採取行動,顯有重大疏失。
宣判當日,法院外聚集約50名民眾及關注兒權議題人士聲援,並提出社會安全網改革訴求。藝人郁方亦到場旁聽並發聲,直指制度與個人責任皆需檢討,言論引發關注。
此外,涉虐的保母劉彩萱、劉若琳姊妹,日前經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,分別遭判無期徒刑及18年有期徒刑,案件仍未定讞。(照片/記者 陳雅琪 翻攝)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