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創新聞 記者王曼芩/整理報導】台積電4名前工程師陳力銘、吳秉駿、戈一平與陳韋傑,因涉嫌竊取並外流公司核心營業秘密,遭檢方依違反國安法、營業秘密法及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起訴。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,認定4人涉案情節重大,分別判處10年、3年、2年及6年徒刑。
其中,陳力銘離開台積電後轉任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分公司,檢方認定該公司涉入不法行為,依法追加起訴,成為國安法適用於法人之首例。法院判決東京威力科創罰金1.5億元,並宣告緩刑3年,同時須支付台積電1億元及國庫5000萬元;另公司行銷主管盧怡尹因涉嫌指示刪除相關證據,遭判刑10月、緩刑3年。
檢方調查指出,陳力銘為協助任職公司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設備供應商,利用過去在職期間建立的人脈關係,多次聯繫仍在職的吳、戈、陳等人,請求提供內部機密資料。相關資料經拍攝、重製後,再轉交公司內部使用,作為設備技術優化與競爭策略參考。
台積電後續透過內部稽核發現異常存取紀錄,進一步清查後確認外洩內容涉及「14奈米以下製程」相關IC製造技術,以及關鍵氣體、化學品與設備等核心資訊,屬國家關鍵技術範疇。檢方認為此舉已嚴重影響台灣半導體產業競爭力,原對4人求處重刑;其中陳力銘因偵查期間坦承犯行並供出共犯,獲列為汙點證人,量刑有所減輕。









